近日,石嘴山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以肖永生、王平(女)、肖飞、肖华等家族成员为首的盗窃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其中逮捕21名。
经查,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长期盘踞矿山,以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等方式,多次有组织、有预谋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年6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汝箕沟矿区内盗窃原煤9万余吨,数额特别巨大,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深挖该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事实,彻底铲除此社会毒瘤,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肖永生、王平(女)、肖飞、肖华等人及其所属企业的各类违法犯罪事实线索。
石嘴山市公安局敦促参与该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的其他嫌疑人要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凡投案自首并有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凡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或销毁隐匿证据的,将依法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该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线索,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元到元人民币的奖励。
附:主要犯罪嫌疑人信息
1、肖永生,男,汉族,年02月08日出生,身份证号:64022102,系宁夏永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12月3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王平,女,汉族,年09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64022109,系宁夏永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年12月3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肖飞,曾用名肖垚,男,汉族,年09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64020209,系宁夏永生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宁夏旺广土石方工程有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阿拉善盟亚飞圣和煤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年10月18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肖华,男,汉族,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64022311,系银川顺德小额贷款公司、飞华砼业法定代表人。年11月7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刘龙,男,汉族,年06月03日出生,身份证号:64021106,系内蒙古阿拉善盟盟亚飞圣和煤炭有限公司矿长。年10月18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6、陈兴军,男,汉族,年02月0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402110208,系内蒙古阿拉善盟盟亚飞圣和煤炭有限公司副矿长。年10月18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7、夏静儒,男,汉族,年01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4020301,系内蒙古阿拉善盟盟亚飞圣和煤炭有限公司副矿长。年10月18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8、伊学忠,男,汉族,年02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4021102,系宁夏旺广土石方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年10月18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9、刘胜东,别名刘东,男,汉族,年10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4021110,系个体运输司机。年10月18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0、徐福亮,男,汉族,年12月08日出生,身份证号:64020412,系永生洗煤厂负责人。年12月3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1、万惠成,男,汉族,年9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64020309,无业。年12月3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2、江文平,男,汉族,年11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61040411,原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总经理。年10月24日被石嘴山市监委立案侦查,同年10月25日依法留置。
13、白福堂,男,汉族,年3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64020403,原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副总经理。年10月24日被石嘴山市监委立案侦查,同年10月25日依法留置。
14、王新江,男,汉族,年7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64020407,原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保卫科长。年12月21日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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