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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的发展
很多宁夏人都住进了高楼耸立的封闭小区
住房楼层升高了
物业费也相应的提高了
什么小区垃圾处理费
什么电梯费等各种费······
可是交了这么多年物业费的你,
知道你家小区欠了你一笔钱嘛?
不知道每天回家的时侯
你注意过你家门口的电梯吗?
它是这样的
看似正常的电梯,只要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里面多了一样东西。没错,就是广告牌。一个大家都习以为常的摆设,但你有没有想过这些问题?比如······
物业靠这些广告赚了多少钱?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
经过你的同意了吗?
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
告知全体业主了吗?
如果你心中曾经有这样的疑惑
但是却被物业三言两语挡回来了
或者却不知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现在,
有人给你撑腰了!
针对物业公司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而广告收益最终应该归谁的问题。法官明确的说:物业公司的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小区业主所有!“
你问小编咋知道的?小编用事实说话。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年十大经典判例中一个案例,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物业公司在该小区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并将其告上法庭。
物业公司则称,从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使用该收益。
如果物业公司在你家小区任何公共区域从事打广告等经营活动,你都有权利去讨要其经营所得,或者有权拒绝物业从事此类活动噢!
相信很多宁夏人都还不知道,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
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现在法院已经明确了!
是不是突然有一种
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赶脚?
其实,在苏州已经有这样的案例出现了
物业主动给业主钱!
别戳屏幕了
赶紧找到你家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问问这些广告收入都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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