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为推进我区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逐步实现以按病种收费为主、多种收费方式并存的定价方式,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厅研医院推行按病种收付费价格改革。
医院实施按病种收费改革拟于8月10日起实施,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按病种收费政策8月底前实施。
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医院开展单病种收(付)费病种项目数量合计不少于个,医院不少于50个;医院(医院、医院)合计不少于个。
医院可在国家公布的个病种范围内选择开展,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质量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选取,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病种。
据了解,单病种收费标准,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制定,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参考既往实际发生费用等因素进行测算,按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原则上不得在收费标准外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通过按病种收付费方式的改革,将进一步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
记者李鲲鹏丨编辑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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